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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健康,确保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一般应于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随申办市民云”APP完成),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二、建议考生考前10天在沪且不离沪,并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考前24小时内在本市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采样且检测结果为阴性。
考生参加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有关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应告知书、承诺书内容。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24小时内在本市进行采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核酸查询页面的相关信息为准)。经核验,上海“随申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证明符合要求,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上下午考试各需提供一份,在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交给监考人员。
五、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考前7天内,有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3.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下辖区县)旅居史。
4.考前10天内,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
5.考前7天内,被认定为密接的密接。
6.考试当天,上海“随申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
7.考试当天,经现场两次复查后,体温≥37.3℃。
8.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者。
9.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六、考生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还须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相应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3.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非阀门式的N95/KN95等颗粒物防护口罩,建议多备几个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参加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Link/2022103xy.htm)发布的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应告知书、承诺书内容。
附件:
1.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7月11日更新)
2.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疫情防控常见问题解答(7月11日更新)
附件1
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7月11日更新)
参加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考试使用。
上下午考试各需提供一份,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主动交予监考人员。
本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是参加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考试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并且在考前10天内按要求监测体温,进行自主健康监测。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二、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和防疫检查。
三、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一)是否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是 ○否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考前7天内,有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3.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下辖区县)旅居史。
4.考前10天内,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
5.考前7天内,被认定为密接的密接。
6.考试当天,上海“随申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或者体温≥37.3℃。
7.考试期间处于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
(二)考前10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 ○是 ○否
若填写“是”,请在□内划√,并于考试当天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
症状:□发热(体温≥37.3℃) □干咳
(三)考前24小时内,是否在本市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采样且检测结果为阴性? ○是 ○否
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疫情防控常见问题解答
(7月11日更新)
1.考生在哪里可以获知参加考试的最新防疫要求?
答:可以通过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Link/2022103xy.htm),查看阅读最新《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2.考生参加考试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应当提供“两证两码一承诺一证明”。“两证”是指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报名时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两码”是指本人当日更新的绿色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承诺”是指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纸质《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一证明”是指本人当次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采样时间)在上海市进行采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核酸查询页面的相关信息为准)。同时,考生现场体温查验须<37.3℃。
3.哪些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答: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②考前7天内,有上海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③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下辖区县)旅居史;④考前10天内,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⑤考前7天内,被认定为密接的密接;⑥考试当天“随申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当日更新);⑦考试当天,现场查验及复查后体温≥37.3℃;⑧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无法出示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⑩无法提供当次本人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采样时间)在上海市进行采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⑪存在告知书中说明的其他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或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考前24小时”如何界定?
答:考前24小时是指考生当次实际参加首场考试时间前24小时内“采样”。例如,考生本人第一场考试时间为7月31日上午9:00,则核酸检测采样的最早时间为7月30日上午9:00,其他考试时间以此类推。因此,考前24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出具检测结果时间、查询检测结果时间等。
(2)考前24小时内进行的核酸检测采样结果未出怎么办?
答:入场核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采样但检测结果未出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根据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的时间,合理推算采样时间,确保核酸检测采样在考前24小时内完成,且在入场核验时可查询该检测结果。
(3)核酸检测应该去哪里采样?
答:必须在上海市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可以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首页点击【核酸采样点】或首页点击【随申码】—【采样点】进入查询。各采样点的服务时间、服务对象均有区别,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采样点。
(4)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吗?
答: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核酸阴性证明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核酸查询页面的相关信息为准。
5.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怎么准备?
答:可以通过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Link/2022103xy.htm)查看《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7月11日更新)》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签字。
6.考生是否需要在《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进行体温登记?
答:不需要登记,但考生应在考前10天内每日早晚自测体温,做好自主健康监测。若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特别提醒:相关防疫要求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做动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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