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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战斗员981名、执勤车驾驶员216名、通信员72名、船艇操控员3名、水域救援员5名、战勤保障员5名、汽修员5名,共计1287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的男性(1998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4月以后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1994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3、通信员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1994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需具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4、船艇操控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8周岁之间的男性(1986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需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船长、轮机长工作经验的,或具有海船适任证书的优先。
5、水域救援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的男性(1998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4月以后出生);
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生员证、冲锋舟艇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行业证书的优先。
6、战勤保障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1994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持烹饪、维修、工程机械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其他与战勤保障相关的证书的优先。
7、汽修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男性(1984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需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类中级(含)以上证书,具备汽修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有电焊、钳工、特种驾驶等其他与维修相关的证书的优先。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从4月11日起可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http://zp.shxf-119.com)进行查询。
△消防员简章扫码获取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09:00至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注册后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应聘考核
报考战斗员岗位的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报考执勤车驾驶员、通信员、船艇操控员、水域救援员、战勤保障员、汽修员的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内容、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三)技能测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基础技能。
五、体检和政审
应聘考核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应聘人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并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
六、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3年最低从业年限,最低从业年限内因本人原因离职的,职业能力培训、服装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各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八、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消防员简章扫码获取
1、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4月11日
原标题:2025年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p.shxf-119.com/notice1.html?id=37b0834a-262b-4442-8ff5-439514c5fd76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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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612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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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787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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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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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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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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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628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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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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