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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进社会科技中介发展并开展国内外科技协作交流、国内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与服务、人才交流等业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社会发展研究处主管(1名)
2、物业部主管(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社会发展研究处主管
独立完成有关课题的研究任务,并能较好地完成较大型服务项目的策划、筹备、实施等过程,能够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物业部主管
独立承担并能较好地完成科技中介基地服务项目的策划、筹备和实施等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社会发展研究处主管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等有关专业毕业,35岁以下,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经验和较强的文字功底,有较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和创新开拓能力。
2)物业部主管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等有关专业毕业,45岁以下,三年以上科技中介基地服务的经验和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较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创新开拓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写明申请职位)、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EMAIL。报名日期截止至2011年4月12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与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将共同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海市科委同意,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问答和实际操作,面试考官将由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中心”领导、纪委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招聘部门负责人和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根据3:1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比例。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及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4197818
监督电话:23112494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2011年3月23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