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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结合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或工作经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非上海籍的人员应符合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条件。
二、报名办法
1、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2010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可选择报考《简章》所列任意1个职位(1人限报1个职位),并填报《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二),发送电子邮件到对应的招录单位,截止日期为2月2日;
3、用人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通过E-mail或电话告知笔试时间及地点;
4、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通过笔试的人员将通过E-mail或电话回复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程序。
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应携带本人的报名信息表以外,应届毕业生还需持有身份证、学生证(原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社会人员还需持有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便进行审查核对。
四、体检和考察
经以上程序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将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处
2010年1月27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