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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2014年度符合上海市接收安置条件的营级职务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
二、招考单位
招考单位:上海海关、市工商、税务、质监系统,各单位录用计划于报名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日10:00~7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网上填报,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拟选报相关单位的军转干部须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军转安置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或军官证号、转业通知编号(见准考证)及个人相关信息,同时选报单位,成功保存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即完成报名。
3.单位选择:军转干部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
4.填报信息修改可在报名时限内通过报名系统,在登陆界面选择“查询”进入后自行完成,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军转干部应慎重填报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负责。
5.报名时间,各单位设咨询电话,方便军转干部了解招考单位相关岗位情况;同时设考务咨询电话,解答有关网上报名和笔试相关问题。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由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大纲祥见附件2;面试主要考核军转干部的知识面、逻辑思维及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由市军转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招考单位自行组织。
对分配在计算机、外语等专业岗位的军转干部可在面试时加试有关专业知识。
五、奖励加分
为体现安置分配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挂钩的政策,对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从优安置。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笔试成绩加8分,各项奖励不累计加分。1、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者;2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满10年的。
1.艰苦边远地区系指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的地区和国发〔1989〕14号规定的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边远三类地区和一、二类岛屿。
2.特殊岗位系指中发〔2001〕3号第十九条规定的飞行(包含飞行员和空中战勤人员)、舰艇(只限执行海上任务)工作。
3.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期间可以累积合并计算。
六、录用办法
市军转办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线,在此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向招考单位确定面试名单,其中录用计划总数在30名以上(含 30名)的面试比例为1:2.5,录用计划总数不足30名的面试比例为1:3。面试结束后,由召单位对老师笔试、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进行这算汇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接受名单,并报市军转办审核。
笔试成绩、面试分数线、录取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上公布。
已被招考单位确定录用的军转干部不参加“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分配;未被考试录用的军转干部,可继续通过“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分配的方式确定接收单位。招考单位团职干部的接收安置,仍然采取“双向选择”和市军转办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办法。
七、有关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到郊区、县(嘉定县、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崇明县,下同)安置的军转干部,采取定向报名、定向录用的方法报考安置所在区(县)的招考单位;应在市中心区安置的军转干部根据自愿、服从分配的原则,也可报考郊区、县的招考单位。
2.军转干部考试不是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取的军转干部,应服从招考单位统一分配,既可以分配到公务员岗位,也可以分配到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招考单位分配的军转干部,视作不报到。
3.军转干部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输入本人相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进沪安置条件和报考规定的,自动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7月3日—7月4日每天10:00~16:00)
政策咨询:
税务:54679568-69116、69117
工商:64220000-1552
质监:54264191
海关:63233303
考务咨询:61969039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