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人民警察学员考试考前必看:打击网络谣言犯罪
2014-05-09 | 来源:华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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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公安类新闻作为招警考试的时政热点,是考试常常涉及的内容。考生在考前务必对上年和近期发生的公安类新闻加以复习,对专业领域内的时事政策全面了解。华智为大家整理了近期公安新闻热点形成申论材料,并标出了重点,供大家考前复习。

     一、网络谣言犯罪司法解释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造谣、炒作、“删帖”等活动的所谓“网络公关公司”、“策划营销组织”及“网络推手”。他们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有偿提供“删帖”、“发帖”等服务,牟取巨额非法利益,使得网上造谣、炒作活动越来越呈现出一种组织性特征。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39日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解释》共有十条,主要规定了八个方面的内容。

  ()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问题。    

  ()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犯罪的认定及处罚问题。   

  ()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的行为方式,即“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认定问题。

  ()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问题。

  ()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认定问题。

  ()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共同犯罪内容。

  ()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数罪问题及其处罚原则。

      二、网络谣言的产生原因与社会危害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负面影响,既有技术原因,也有社会原因。
    1.
技术原因: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流动,其传播速度和范围都是传统信息传播渠道难以比拟的。

2.社会原因: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多发。群众对于贪污腐败、分配不公、公权滥用等现象深恶痛绝。网络谣言正是利用这种社会心理,捏造、夸大、扭曲相关事件,误导公众。比如哈尔滨“宝马撞人案”、杭州“富家子飙车”等事件中在网上盛传的“领导亲属”、“权钱交易”等谣言,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中的“仇富”、“仇贪”心态。

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

1.影响社会稳定:在诸多网络谣言中,针对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基本制度的谣言,危害是最为广泛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扰乱公共秩序,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心怀叵测之人利用网络新媒体快速传播造谣,不仅给不明真相的网民造成了错误的言论引导,更成为其他国家诋毁中国的有力工具,同时也给和谐的社会平添了“紧张”气氛和不稳定氛围。这类谣言从根本上破坏公众对政府、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信任,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影响群众对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信心。

     2.侵害公民权益

网络谣言给众多网络谣言的“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包括心理、身体、名誉等方面。 当 前的人肉搜索、诋毁他人名誉、肆意传播某人的家庭情况等网络谣言形式更是不胜枚举。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上述行为需要进行行政甚至刑事处罚的行为,在网络中由 于缺乏监管、监督、引导等却不能得到有效制止,而相关责任人却还能“逍遥法外”,这样情况的发生直接结果就是“受害者”有理无处申。

3.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
    中国当前的网民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他们直接影响着未来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方向。 网络谣言和非法新闻使正处于认知成 长阶段和世界观、人生观正在形成的阶段的青少年有“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危险,他们往往只看新闻而不加考虑,造成了对社会认知的不完全,影响了自身的判断、影响了对国家社会的客观看法和了解、影响了自身身心各方面的健康发展。

三、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的路径

1.以强有力的法治为武器

    最新司法解释对网络诽谤等犯罪的行为手段、危害后果进行界定,同时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轻罪与重罪作出区分,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据此,不仅能为当前认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又为公民在网络世界设置了行为底线。

  网络谣言止于法治,止于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但也必须看到,刑罚是“最后的手段”,动用刑罚定要慎重。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枉不纵,不私不盲,以保障公民正当的言论表达。    

   2.政府与民众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事实与真相是谣言的天敌,只有用事实才能打败谣言。而这需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
    
对政府以及其他权威机构而言,在发生谣言时,需要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用尽可能详实、清晰的事实证据阐释事件的来龙去脉,澄清迷惑,取信于民。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是应对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一切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则。因此,政府及其他权威机构应尽快熟悉和掌握网络工具,熟悉其运作规律。
    
对公民个人而言,则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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