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考警申论热点预测(十六)
2014-04-17 | 来源:华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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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十六:治理道德失范,消除暴戾之气

   一、典型热点事件举例

(一)7·23北京摔童案:20137232050分许,他在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两名驾车男子因停车与一名女子发生争执[1]。过程中,一名男子殴打该女子,又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严重受伤,后经诊断,孩子的脑干严重受伤,已经被确诊为脑死亡,只剩下心跳。

2013814日,大兴摔死女童案已由北京市公安机关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2013925日上午十时,北京市一中院宣判开始,法庭最终以故意杀人罪为由,一审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事发后将韩磊带离现场的李明构成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结合前罪未执行完部分,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七年。[5]

2013108日,韩磊代理律师向北京一中法院递交上诉状。韩磊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

(二)河南警察摔婴案:20137月,河南省安阳市林州民警郭增喜在当地一歌厅外抢过李青峰怀中的女婴,将其举过头顶摔在地上,致其当场晕迷。

事后,“摔婴”民警郭增喜说,他和另外两人饭后准备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到这对怀抱婴儿的夫妇,就借酒劲打赌,猜那个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他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大家取笑。他为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悲剧,他说,这件事他很惭愧。

2013817日此事被媒体公开报道。林州通报,当地已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8月,初步调查发现,林州公安局未按规定上报案情,是怕因一个人的问题给整个公安队伍抹黑。

(三)长沙航班“诈”弹事件:红网长沙2013111日讯-----这几天,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接连收到“诈弹”威胁。

1027日接到电话谎称航班有炸弹后,10311245分,机场再次收到“诈弹”,这次数量增加到“4枚”。机场方透露,1031日,有进出长沙的四趟航班因此而备降或延迟起飞,嫌疑人当天下午已落网。

虽然最后证实这两起事件都是乌龙,但事件给航班运行和旅客出行带来极大影响。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929日对外公布的一份司法解释,发出“诈弹”导致航班迫降的,嫌疑人将获刑。

1031日中午,长沙黄花机场接到匿名电话,对方称在部分航班上放了爆炸物,涉及的航班有JD5662(长沙-杭州)、CZ3743(哈尔滨-长沙-深圳)、MF8258(兰州-长沙-杭州)、3U8998(福州-长沙-成都)。

接到电话后,机场方面立即通知了相关的航空公司。这一通匿名电话,导致这四个航班因备降外场或因排除爆炸物推迟起飞而不同程度延误。

两备降机场启动应急预案

接到匿名威胁电话时,JD5662CZ3743两个航班已在空中飞行,MF82583U8998航班则暂未起飞。相应的航空公司立即采取紧急措施,JD5662航班备降南昌,CZ3743航班备降武汉。

受“爆炸物”威胁的首都航空JD5662长沙飞杭州航班,当天12:14已从长沙起飞,12:45接到爆炸物威胁电话后,飞机紧急备降南昌,于13:01安全落地。

备降南昌昌北机场后,机场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旅客和机组安全离机后,开始排爆检查。15:15排爆完成,没有发现异常情况,16:30南昌昌北机场解除应急响应,飞机上的136名乘客和所携带的行李经过二次安检后重新登机,航班继续起飞。

另一受影响的航班是南航CZ3743次航班。航班从哈尔滨飞往长沙,即将到达长沙黄花机场时,12:56机组收到“爆炸物”威胁信息。于是,CZ3743次航班于13:12紧急备降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机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体旅客及机组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经过各项排爆检查,16:00排除威胁。

与此同时,接到“爆炸物”威胁电话时,还没起飞的MF82583U8998航班也分别在当地机场展开排除爆炸物的安检行动,在确认没有危险品之后,MF82583U8998次航班分别于15:0215:04从兰州、福州起飞前往长沙。

威胁电话长达十余分钟,长沙黄花机场透露,目前嫌疑人已落网。机场公安称,此案正在调查中,目前不方便透露更多消息。

二、应对措施

(一)强化道德教育

古人云:“人无常心,习以成性;国无常俗,教则移风。”道德教化养成、道德失范治理,基础在教育。只有抓好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道德失范现象发生。

首先,抓住重点人群。道德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常言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孩子的心灵就像一块早春的土壤,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就会开什么样的花,结什么样的果。应把道德教育融入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使孩子们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社会生活中,领导干部的品性言行影响较大,应该成为社会道德的标杆。应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和水平,使之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其次,改进教育方法。“教得其道、乐为用矣,教不得法、无益于事。”近年来,道德讲堂、道德论坛、道德模范评选等形式,受到广泛欢迎,收到了良好效果。应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文明新风。继续探索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的作用,善于运用手机短信、社交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运用连环画、动漫、微电影等手法,进行形象化展示、故事化表达,进一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再次,注重实践养成。有句话说得好,“最小的善行胜过最大的善念”。道德教育不应只是说教,而应重在实践养成。应突出行为教育、习惯养成,把道德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学习中,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领悟崇高、感受光荣,使凡人善举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发挥民间舆论作用,褒扬邻里好人好事,批评身边不良现象,自觉修身律己、崇德向善。

(二)加大惩戒力度

对不文明行为施以严惩,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比如在香港地区随地吐痰,会被罚款600港元;在英国伦敦,如果乘客朝车外乱扔垃圾,车主将被处以100英镑罚款,若因乱扔垃圾被告上法庭,将面临最高2500英镑罚款。在新加坡,对不文明者更是严厉。一个著名的例子是,1993年18岁的美国人迈克尔在新加坡搞恶作剧,向汽车喷漆,被法庭判处鞭刑。

1、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一个人良心的形成,仅仅靠观念教化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才能促使人们趋善避恶,自觉养成良好道德习惯。因此,对于那些利欲熏心、严重失德的人,必须加大惩戒力度,让他们为失德行为付出高昂代价。

2、定红线,明确行为禁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失德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多年来,酒驾行为的治理一直收效甚微,2011年5月明确“酒驾入刑”之后,两年多来全国酒驾同比下降近40%,对社会的危害也大大减少。应进一步加强相关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制定配套法规,将有关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为道德建设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3、重管理,狠抓集中治理。集中整治公共秩序,加强公园广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的管理,尽可能减少不道德行为的发生。重点整治窗口行业,严格行业规范,严明纪律要求,扭转靠人情、托关系办事的不良风气,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杜绝“吃拿卡要”那一套,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

4、惩恶行,震慑败德无良。自古正邪不两立,扬善必须惩恶。应建立对失德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形成震慑失德者的强大力量。对失德失信、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对有关责任人实行在相关行业终身禁入的惩罚。通过这一系列制度手段发出强烈信号,让败德群体受到严惩、付出沉重代价,再也不敢为恶。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实践表明,道德失范的治理有其特殊规律,急了不行、慢了也不行,关键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就是常态化、长期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真正抓出成效。

1、健全法律法规构筑道德保障。社会良好道德的养成,需要每个人的内在自律,也需要外在的力量约束。特别是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全社会弘扬正气、激浊扬清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的法规条例。还应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逐步形成引导与约束、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增强人们向上向善的动力。

2、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建立一套完整的诚信体系,是治理失信行为的有效手段。经全国人大批准,我国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3年3月15日,我国首部《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意味着征信市场步入规范发展阶段。应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搭建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健全个人和单位信用档案,完善“黑名单”制度,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惩戒防范机制。

3、建立人人参与的机制。一个社会的道德建设,源于每个人的滴水汇流。应当建立健全参与、激励机制,鼓励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社会道德的提升贡献一份力量。动员人们积极投身到学雷锋志愿服务中来,广泛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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