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外交部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2016-01-11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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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2016年1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集中举行。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及考点安排

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职位考生共836人,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地址见附件2。

二、 考试确认

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职位考生均须于2016年1月12日10:00至14日17:00间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确认系统(http://kaolu.mfa.gov.cn),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系统,按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撰写有关材料并提交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我部考录网页有关通知)。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中的“X”统一为大写),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如已变更手机号码,请尽快告知干部司考录处。

(二)考生提交信息后,我部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注意关注资格复审状态。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可在系统中打印《外交部录用2016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详见附件3。

(三)如考生放弃考试资格,须在1月14日17:00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传真至干部司考录处。对未按要求进行说明的弃考人员,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时 间

科 目

参加考生

1月23日

(周六)

上午

8:30-11:00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

英语一至七职位

非通用语职位

下午

1:30-3:30

外语(或专业)笔试

全 体

4:00-5:30

英语水平测试

(笔试)

非通用语职位

行政司、财务司职位

1月24日

(周日)

上午

8:30-12:00

外语口试

英语一、三职位

部分非通用语职位

下午

1:30-6:00

英语二、四、五、

六、七职位

部分非通用语职位

(二)考场安排:详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参加考试。

2、请提前30分钟抵达指定地点候考。笔试直接进入相应考场候考。外语口试须先到候考室报到,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

3、笔试开始后30分钟、口试开始后仍未报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自备文具。英语水平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报考建筑学职位的考生须携带绘图铅笔、橡皮、三角板、比例尺和上色工具。报考建筑电气职位的考生须携带绘图铅笔、橡皮和直尺。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时 间

科 目

参加考生

1月25日
(周一)

上午

8:30-12:00

面 试

全 体

(分批次进行)

下午

1:30-6:30

1月26日

(周二)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6:30

1月27日

(周三)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6:30

1月28日

(周四)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6:30

1月29日

(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6:30

(三)面试批次安排:详见附件5。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参加考试。

2、报考职位对外语水平有要求的,考生须出示本人外语水平证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3、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见我部考录网页有关通知。

4、请相应批次的考生至少提前40分钟到候考室签到和抽签,并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面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报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

我部将对京外院校考生发放一定交通和住宿补贴。

五、考察

有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法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六、体检和心理测评

我部将组织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外交部考录咨询电话:010-65965185,传真:010-65965188,电邮:GBS_KL@MFA.GOV.CN 。

注:关于提交外交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所需材料的通知


点击附件下载:

1、2016年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生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2、外交学院地址

3、2016年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

4、2016年专业科目考试考场安排

5、2016年面批次安排



外交部干部司

201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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