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工作相关说明
2021-05-21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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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过报名、笔试等程序,现已进入资格审核阶段。现就有关资格审核工作事项说明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本市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现将本次考生资格审核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告知如下,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请考生提前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务必下载打印《普陀区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承诺书》在资格审核时主动交给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考生资格审核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

(二)资格审核当日,考生须根据短信要求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承诺书》及上海“随申码”。经核验,上海“随申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核。

(三)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2、资格审核前14天内,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且结果为阳性的考生。

  3、资格审核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考生。

  4、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5、资格审核当天,上海“随申码”显示为红码的考生。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近一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7、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四)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核。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

1、资格审核当天,考生上海“随申码”显示为黄码的,须出示资格审核前7天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备用候考室及资格审核室,资格审核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资格审核当天,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的,须出示资格审核前7天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备用候考室及资格审核室,资格审核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资格审核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本市疫情中风险地区、外省市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外省市疫情高风险区域外的该地级市的其他区域的考生,须出示资格审核前7天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备用候考室及资格审核室,资格审核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在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资格审核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核。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上海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资格审核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3、考生在资格审核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4、在资格审核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核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候考室及资格审核室,资格审核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核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资格审核,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并提前发布。

二、资格审核须知

(一)时间

20215月23日(周日),具体时间以考生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二)地点

普陀区业余大学(普陀区曹杨路805号)

(三)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核,他人不得替代。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上海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问答》,“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2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须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状态。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三支一扶”招募岗位除外。

(1)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至笔试报名网站相关栏目登录下载,正反面打印);(2)身份证(原件);(3)学生证(原件);(4)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总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职位要求需具备的其他资质证书;(6)本人在职位报名信息中所填报的其他资质证书;(7)已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本人未参加社会保险)。

3、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至笔试报名网站相关栏目登录下载,正反面打印);(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工作经历证明(如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如岗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除社保缴纳凭证外,还需提供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原件;(5)职位要求需具备的其他资质证书;(6)本人在职位报名信息中所填报的其他资质证书。

4、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5、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

6、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7、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后果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证资格审核现场秩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切勿早到或迟到。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我们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核当天,不进行面试,请考生留意手机短信。

3、咨询电话:52564588转2018或2038。咨询时间:5月20日-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4、请考生妥善安排时间,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5、因场地条件有限,资格审核地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绿色出行。

最后,祝各位考生一切顺利!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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